政策|《浦東新區促進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5-06-11 訪問次數:87
浦東新區促進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推動浦東新區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升浦 東新區專業服務能級,根據《上海市促進服務業創新發展若干措 施》《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促進上海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 展的指導意見》《浦東新區專業服務業提升行動方案》等相關規 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金用途)
本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發放浦東新區專業服務券、支持浦東新 區專業服務業戰略合作伙伴等工作。
第三條 (資金來源)
本專項資金由區財政局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
第四條 (管理推進部門)
區發改委牽頭負責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區委金融辦、區科 經委、區商務委、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建交委、 區市場監管局、區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本行 業領域內相關工作。
第二章專業服務券
第五條 (支持對象)
專業服務券用于支持主要功能和效益發生在浦東新區,符合 浦東新區產業發展導向,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良好的企業。主要 包括對引領區和自貿區建設具有較大帶動作用,經濟增速較快、 成長潛力較大,以及研發能力較強、創新能力較高的企業等。
第六條 ( 支持范圍)
專業服務券用于支持企業在開展“走出去”、數據資產價值 化、基礎設施REITs 、首次公開募股(IPO)、并購重組、資產管理等有效提升企業能級的工作中,采購的法律、會計審計、咨詢調查、人力資源、檢驗檢測認證、廣告、物流及供應鏈、知識 產權、信用、綠色低碳、金融科技、工程設計、工業設計等專業服務。具體支持范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第七條 ( 支持方式)
原則上最高按專業服務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的 30%予以支持, 最高支持金額不超 30 萬元。
第八條 ( 申報通知)
區發改委統一發布申報指南,各有關部門開展宣傳動員,鼓勵企業積極申報。
第九條 ( 申報材料)
企業可線上提交申報材料,主要包括浦東新區專業服務券申報表、企業及專業服務機構的主體資格證明、專業服務合同、實際履約付款憑證和對應的增值稅發票、以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等。
申請專業服務券支持的合同實際付款金額應不低于 1 萬元。
第十條 (審核程序)
企業申報后,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別進行審核,并提出建議支 持的企業。區發改委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浦東新區各專業服務業領域發展情況,以及當年度專業服務券申報情況,確定擬支持企業。
第三章專業服務業戰略合作伙伴
第十一條 ( 支持范圍)
本辦法所稱專業服務業戰略合作伙伴是指主要功能和效益 發生在浦東新區,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良好,具有較高能級的專業服務機構,主要包括法律、會計審計、咨詢調查、人力資源、 檢驗檢測認證、廣告、物流及供應鏈、知識產權、信用、綠色低 碳、金融科技、 工程設計、工業設計等領域。
第十二條 (榮譽稱號及獎勵)
對符合條件的專業服務機構,授予浦東新區專業服務業“卓 越合作伙伴” “標桿合作伙伴”“示范合作伙伴”等榮譽稱號,并給
予一定獎勵。原則上, “卓越合作伙伴”最高獎勵 100 萬元,“標 桿合作伙伴”最高獎勵 50 萬元,“示范合作伙伴”最高獎勵 30 萬 元。
第十三條 (戰略合作伙伴標準)
被授予專業服務業戰略合作伙伴榮譽稱號的專業服務機構, 應當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帶動力、輻射力、品牌力、創新力。
( 一)影響力:具有較強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浦東新區大 型會議、展覽、公益活動,以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重大調研活 動、重點課題研究等方面作出積極貢獻等。
(二)帶動力:具有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經濟社會發展的 貢獻能力、廣泛的信息渠道和豐富的境內外企業資源,在推動重 點行業主體和優勢產業集聚、推進重點產業項目落地、服務引領 區和自貿區建設等方面作出積極貢獻等。
( 三)輻射力:具有較廣闊的服務半徑和較強的區域輻射能 力,積極賦能企業高質量發展,服務客戶數量眾多、規模較大, 為助力企業海外布局“走出去”提供高質量服務等。
(四)品牌力:具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獲得“上海品牌” 認證,或在國家級及以上競賽中獲獎,參與制訂國際標準、國家 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等。
(五)創新力: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積極引領行業創新發 展,探索“AI+業務”等數智化新模式,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資質認定。
第十四條 (推選方式)
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推薦本領域專業服務業戰略合作伙伴。 區發改委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浦東新區各專業服務業領域 發展情況,以及各領域推薦情況,統籌確定當年度專業服務業戰 略合作伙伴。
第四章資金撥付及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資金撥付)
區發改委按照財政資金管理的相關要求統一撥付資金,區財 政局做好資金保障作。
第十六條 (監督管理)
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積極配合有關管理工作。
對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材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申報企業,相 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回支持資金,取消其 5 年內的申報資 格,列入浦東新區公共信用信息記錄,并依法保留追究相關法律 責任的權利。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有效期)
本辦法自2025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2025 年 7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期間,符合本辦法的,參照執行。
第十八條 (附則)
1. 對既適用上級政策相關規定,又適用本辦法的,一律先 執行上級政策規定,執行后與本辦法相比不足部分,可補充執行。 同一對象在選擇區級不同類型的產業政策時可從優,但不得重復 或同時享受。
2. 臨港新片區范圍內按照臨港新片區相關政策執行。
3. 本辦法由區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政策來源:上海浦東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權威的產業政策輔導服務平臺,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無償資助專項資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委、科創辦以及各區部門項目,專業申報,重點立項。
浦東新區促進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推動浦東新區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升浦 東新區專業服務能級,根據《上海市促進服務業創新發展若干措 施》《關于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促進上海專業服務業高質量發 展的指導意見》《浦東新區專業服務業提升行動方案》等相關規 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金用途)
本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發放浦東新區專業服務券、支持浦東新 區專業服務業戰略合作伙伴等工作。
第三條 (資金來源)
本專項資金由區財政局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
第四條 (管理推進部門)
區發改委牽頭負責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區委金融辦、區科 經委、區商務委、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建交委、 區市場監管局、區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本行 業領域內相關工作。
第二章專業服務券
第五條 (支持對象)
專業服務券用于支持主要功能和效益發生在浦東新區,符合 浦東新區產業發展導向,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良好的企業。主要 包括對引領區和自貿區建設具有較大帶動作用,經濟增速較快、 成長潛力較大,以及研發能力較強、創新能力較高的企業等。
第六條 ( 支持范圍)
專業服務券用于支持企業在開展“走出去”、數據資產價值 化、基礎設施REITs 、首次公開募股(IPO)、并購重組、資產管理等有效提升企業能級的工作中,采購的法律、會計審計、咨詢調查、人力資源、檢驗檢測認證、廣告、物流及供應鏈、知識 產權、信用、綠色低碳、金融科技、工程設計、工業設計等專業服務。具體支持范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第七條 ( 支持方式)
原則上最高按專業服務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的 30%予以支持, 最高支持金額不超 30 萬元。
第八條 ( 申報通知)
區發改委統一發布申報指南,各有關部門開展宣傳動員,鼓勵企業積極申報。
第九條 ( 申報材料)
企業可線上提交申報材料,主要包括浦東新區專業服務券申報表、企業及專業服務機構的主體資格證明、專業服務合同、實際履約付款憑證和對應的增值稅發票、以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等。
申請專業服務券支持的合同實際付款金額應不低于 1 萬元。
第十條 (審核程序)
企業申報后,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別進行審核,并提出建議支 持的企業。區發改委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浦東新區各專業服務業領域發展情況,以及當年度專業服務券申報情況,確定擬支持企業。
第三章專業服務業戰略合作伙伴
第十一條 ( 支持范圍)
本辦法所稱專業服務業戰略合作伙伴是指主要功能和效益 發生在浦東新區,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良好,具有較高能級的專業服務機構,主要包括法律、會計審計、咨詢調查、人力資源、 檢驗檢測認證、廣告、物流及供應鏈、知識產權、信用、綠色低 碳、金融科技、 工程設計、工業設計等領域。
第十二條 (榮譽稱號及獎勵)
對符合條件的專業服務機構,授予浦東新區專業服務業“卓 越合作伙伴” “標桿合作伙伴”“示范合作伙伴”等榮譽稱號,并給
予一定獎勵。原則上, “卓越合作伙伴”最高獎勵 100 萬元,“標 桿合作伙伴”最高獎勵 50 萬元,“示范合作伙伴”最高獎勵 30 萬 元。
第十三條 (戰略合作伙伴標準)
被授予專業服務業戰略合作伙伴榮譽稱號的專業服務機構, 應當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帶動力、輻射力、品牌力、創新力。
( 一)影響力:具有較強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浦東新區大 型會議、展覽、公益活動,以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重大調研活 動、重點課題研究等方面作出積極貢獻等。
(二)帶動力:具有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經濟社會發展的 貢獻能力、廣泛的信息渠道和豐富的境內外企業資源,在推動重 點行業主體和優勢產業集聚、推進重點產業項目落地、服務引領 區和自貿區建設等方面作出積極貢獻等。
( 三)輻射力:具有較廣闊的服務半徑和較強的區域輻射能 力,積極賦能企業高質量發展,服務客戶數量眾多、規模較大, 為助力企業海外布局“走出去”提供高質量服務等。
(四)品牌力:具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獲得“上海品牌” 認證,或在國家級及以上競賽中獲獎,參與制訂國際標準、國家 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等。
(五)創新力: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積極引領行業創新發 展,探索“AI+業務”等數智化新模式,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資質認定。
第十四條 (推選方式)
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推薦本領域專業服務業戰略合作伙伴。 區發改委會同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浦東新區各專業服務業領域 發展情況,以及各領域推薦情況,統籌確定當年度專業服務業戰 略合作伙伴。
第四章資金撥付及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資金撥付)
區發改委按照財政資金管理的相關要求統一撥付資金,區財 政局做好資金保障作。
第十六條 (監督管理)
申報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積極配合有關管理工作。
對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材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申報企業,相 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回支持資金,取消其 5 年內的申報資 格,列入浦東新區公共信用信息記錄,并依法保留追究相關法律 責任的權利。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有效期)
本辦法自2025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2025 年 7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期間,符合本辦法的,參照執行。
第十八條 (附則)
1. 對既適用上級政策相關規定,又適用本辦法的,一律先 執行上級政策規定,執行后與本辦法相比不足部分,可補充執行。 同一對象在選擇區級不同類型的產業政策時可從優,但不得重復 或同時享受。
2. 臨港新片區范圍內按照臨港新片區相關政策執行。
3. 本辦法由區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權威的產業政策輔導服務平臺,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無償資助專項資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委、科創辦以及各區部門項目,專業申報,重點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