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上海市2025年度卓越級智能工廠、領航級智能工廠申報工作的通知
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5-07-01 訪問次數:53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數據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行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5〕251號),結合《上海市推進智能工廠建設 領航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滬經信制〔2023〕62號)等文件要求,現啟動2025年度卓越級智能工廠、領航級智能工廠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卓越級智能工廠培育工作
卓越級智能工廠按照《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2025年版)》(附件1,以下簡稱《要素條件》)要求,聚焦數字化轉型、網絡化協同和智能化升級開展建設,打造全國領先的發展標桿。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在上海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并滿足《要素條件》基礎要求。
2.申報主體已完成智能工廠建設并獲評先進級智能工廠,智能制造達到國內領先水平,開展了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探索,并達到卓越級智能工廠要素條件要求。
3.申報主體須配合開展現場核查、技術推廣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組織實施
1.申報主體參考《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廳通裝函〔2025〕155號,以下簡稱《場景指引》)、《要素條件》,按照《卓越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附件2)編制申報書,于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線上申報。申報主體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并確保申報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2.各區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本地區申報項目進行推薦。推薦單位于2025年7月11日前按推薦項目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將紙質版申報書(須與線上填報一致)、推薦匯總表(附件3)各1份,報送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進處,電子版材料請同步發送至工作郵箱。
3.各在滬央企通過中央企業集團總部進行申報項目推薦。
4.各區(管委會)可推薦項目申報數量不超過6個(已通過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單位地方驗收的單位不占用推薦名額)。各推薦單位應對推薦的各項目申報材料質量嚴格把關。
5.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智能工廠的分級指導和監督,鼓勵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6.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數據局組織卓越級智能工廠評審認定、名單發布和宣傳推廣。
二、領航級智能工廠培育工作
領航級智能工廠按照《要素條件》要求,聚焦數字化轉型、網絡化協同和智能化變革開展建設,探索未來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領先的發展標桿。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在上海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并滿足《要素條件》基礎要求。
2.申報主體須為本行業本領域領軍企業,核心產品具有全球競爭力,且有必要的資金、人才、技術等資源投入領航級智能工廠建設。
3.申報主體須已獲評卓越級智能工廠,智能制造達到全球領先水平,并按照領航級智能工廠要素條件要求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廣泛深度應用,開展未來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廠建設、研發設計、生產作業、運營管理等各環節智能化變革。
4.申報主體須配合開展現場核查、技術推廣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組織實施
1.申報主體參考《場景指引》、《要素條件》,按照《領航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附件4)編制申報書,于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線上申報。申報主體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并確保申報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2.各區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本地區(含央企單位)申報項目進行推薦。推薦單位于2025年7月11日前按推薦項目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將紙質版申報書(須與線上填報一致)、推薦匯總表(附件5)各1份,報送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進處,電子版材料請同步發送至工作郵箱。
3.各區(管委會)可推薦項目申報數量不超過1個。各推薦單位應對推薦的各項目申報材料質量嚴格把關。
4.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智能工廠的分級指導和監督,鼓勵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5.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數據局組織國家智能制造專家委開展領航級智能工廠材料評審和現場核查,確定培育對象名單并發布。
6.培育對象在國家智能制造專家委指導下開展領航級智能工廠建設,培育期不超過2年。達到培育目標的企業,及時提交驗收申請,經初審后,六部門組織國家智能制造專家委進行驗收認定,并發布名單和宣傳推廣。
三、其他事項
(一)項目服務平臺
智能工廠項目申報、評審、管理、評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www.miit-imps.com)開展。
(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 珂23117664 施雨潤18121388225
通信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復興中路593號民防大廈22樓
郵編:200020
郵箱:shiyurun@sheitc.org.cn
附件:
1.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2025年版)
2.卓越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
3.卓越級智能工廠項目推薦匯總表
4.領航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
5.領航級智能工廠項目推薦匯總表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5年6月27日
政策來源:上海科委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權威的產業政策輔導服務平臺,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無償資助專項資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委、科創辦以及各區部門項目,專業申報,重點立項。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數據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行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5〕251號),結合《上海市推進智能工廠建設 領航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滬經信制〔2023〕62號)等文件要求,現啟動2025年度卓越級智能工廠、領航級智能工廠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卓越級智能工廠培育工作
卓越級智能工廠按照《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2025年版)》(附件1,以下簡稱《要素條件》)要求,聚焦數字化轉型、網絡化協同和智能化升級開展建設,打造全國領先的發展標桿。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在上海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并滿足《要素條件》基礎要求。
2.申報主體已完成智能工廠建設并獲評先進級智能工廠,智能制造達到國內領先水平,開展了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探索,并達到卓越級智能工廠要素條件要求。
3.申報主體須配合開展現場核查、技術推廣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組織實施
1.申報主體參考《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廳通裝函〔2025〕155號,以下簡稱《場景指引》)、《要素條件》,按照《卓越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附件2)編制申報書,于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線上申報。申報主體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并確保申報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2.各區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本地區申報項目進行推薦。推薦單位于2025年7月11日前按推薦項目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將紙質版申報書(須與線上填報一致)、推薦匯總表(附件3)各1份,報送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進處,電子版材料請同步發送至工作郵箱。
3.各在滬央企通過中央企業集團總部進行申報項目推薦。
4.各區(管委會)可推薦項目申報數量不超過6個(已通過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單位地方驗收的單位不占用推薦名額)。各推薦單位應對推薦的各項目申報材料質量嚴格把關。
5.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智能工廠的分級指導和監督,鼓勵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6.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數據局組織卓越級智能工廠評審認定、名單發布和宣傳推廣。
二、領航級智能工廠培育工作
領航級智能工廠按照《要素條件》要求,聚焦數字化轉型、網絡化協同和智能化變革開展建設,探索未來制造模式,打造全球領先的發展標桿。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在上海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并滿足《要素條件》基礎要求。
2.申報主體須為本行業本領域領軍企業,核心產品具有全球競爭力,且有必要的資金、人才、技術等資源投入領航級智能工廠建設。
3.申報主體須已獲評卓越級智能工廠,智能制造達到全球領先水平,并按照領航級智能工廠要素條件要求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廣泛深度應用,開展未來制造模式初步探索,加速工廠建設、研發設計、生產作業、運營管理等各環節智能化變革。
4.申報主體須配合開展現場核查、技術推廣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組織實施
1.申報主體參考《場景指引》、《要素條件》,按照《領航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附件4)編制申報書,于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線上申報。申報主體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并確保申報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2.各區域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本地區(含央企單位)申報項目進行推薦。推薦單位于2025年7月11日前按推薦項目優先順序填寫推薦匯總表,將紙質版申報書(須與線上填報一致)、推薦匯總表(附件5)各1份,報送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智能制造推進處,電子版材料請同步發送至工作郵箱。
3.各區(管委會)可推薦項目申報數量不超過1個。各推薦單位應對推薦的各項目申報材料質量嚴格把關。
4.各推薦單位應加強對智能工廠的分級指導和監督,鼓勵給予相應政策支持。
5.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數據局組織國家智能制造專家委開展領航級智能工廠材料評審和現場核查,確定培育對象名單并發布。
6.培育對象在國家智能制造專家委指導下開展領航級智能工廠建設,培育期不超過2年。達到培育目標的企業,及時提交驗收申請,經初審后,六部門組織國家智能制造專家委進行驗收認定,并發布名單和宣傳推廣。
三、其他事項
(一)項目服務平臺
智能工廠項目申報、評審、管理、評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www.miit-imps.com)開展。
(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 珂23117664 施雨潤18121388225
通信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復興中路593號民防大廈22樓
郵編:200020
郵箱:shiyurun@sheitc.org.cn
附件:
1.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2025年版)
2.卓越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
3.卓越級智能工廠項目推薦匯總表
4.領航級智能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
5.領航級智能工廠項目推薦匯總表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5年6月27日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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